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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设立《会员个人演奏曲目交流区》

街坊朋友说的有道理,严格来说,个人作品就是原创曲,不包括改编他人的作品,他人的作品并不是你独创的,版权归他人并不归你。因此,如果要设一个栏目,这类曲子应该属于《独创、改编新曲发表区》。个人吹的,不论吹什么曲,就叫《会员个人演奏曲目交流区》。  这些问题,要等马老师从长计议。
音乐的魅力在于它使生活更有情趣,思想更有创意,工作更有效率,人生更加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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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老马 于 2013-2-7 22:15 发表 晕,这是个大错误啊,确实是这样,我去改

 

也不算什么大错,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就是大家发表自己录制的曲子,就像街坊朋友说的,这样一改更精确一些。马老师能听得进大家意见,知“错”即改。

音乐的魅力在于它使生活更有情趣,思想更有创意,工作更有效率,人生更加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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