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本人对 针对李春华老师的一些谣传的声明----肖峰

我所了解的肖峰老师是一位非常低调、和善,埋头于葫芦丝事业的人,李春华老师是一位谦虚、慎言,全心身投入葫芦丝事业的人,这样两位使大家尊敬的老师,尽有人无事生非,仔细一想无非是两点:一是挑拨二位老师的关系,二是想整倒我们的李老师,最终达到他自己的目的,李老师、肖老师,我们热爱你,千万不要上他们的当。支持李老师!支持肖老师!

TOP

浙江省衢州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强烈支持李春华老师

最近,网上有人造谣攻击李春华老师,我们衢州市广大葫芦丝巴乌爱好者对此表示强烈谴责,李老师对葫芦丝音乐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不会因造谣中伤而动摇。几年来,李老师对衢州市的广大葫芦丝爱好者给予了大量的、无私的帮助,我们在此表示感谢和慰问。奉劝造谣者不要再搞破坏葫芦丝团结的活动。 浙江省衢州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2010.9.19

TOP

全力维护师父

一些势力小人卑鄙无耻,惯会兴风作浪,挑拔离间。是人渣,败类,禽兽不如。全力维护师父。 呼吁广大葫芦丝爱好者查出幕后黑手! ——郑金珠

TOP

河南省云之声葫芦丝培训中心 强烈支持拥护恩师李春华

       恩师一直希望我们葫芦丝界所有的人精诚团结;共谋大业他自己为了葫芦丝发展的百年大计任劳任怨。但是一些小人一次次通过种种卑劣的手段来造谣中伤为葫芦丝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恩师李春华。

      此人恶劣的行经、险恶的用心入神共愤。我们呼吁葫芦丝界的有志之士'正义之士团结起来铲除这个葫芦丝界的败类、人渣 。来维护我们这块圣地的圣洁和安宁'团结与稳定'繁荣与昌盛 。

 

 

                                          强烈支持恩师李春华老师!

                                                                                                                                                 涂志民

TOP

这贴要火了!是非曲直相信自有公断!炒作也罢!诋毁也罢!你总得有原因呀!要不就是真傻呀!嘿嘿!这家伙也是找骂!林子大了!啥鸟都有!他又属于哪一种呢?春花老师也别生气!相信这家伙很快就会浮出水面!
QQ:615694225

TOP

我们是肖峰老师的学生,看到老师的申明,才知道有人在给我们的老师使坏,我们非常生气,肖老师在甘肃天水教葫芦丝己十多年了,他教出的学生少说也有成百上千,他的学生的学生都己在教学,遍布各地,我仅代表在学的一百多名学友,向这个散布谣言的人渣、葫芦丝界的败类,发出警告,你要是再敢胡说八道,你就是隐藏的再深我们也会找到你,把你 。我们的肖老师真是一个德、艺双全的好老师 。 肖老师的学生 小军。

TOP

遇事效彷赵本山

此事见怪不怪,系团伙阴谋也有蓄意恶炒。想不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警世之言竟用到了刚蓬勃兴起的葫芦丝艺术圈内,这与纯朴的民调格格不入啊!二十多年了,本山大叔历经了无数惊涛骇浪,至今仍站在艺术的最高点上笑傲群丑。

TOP

葫芦丝音乐在孔府家庙演奏

9月17日晚,衢州孔府家庙后花园提前举办了一场中秋晚会,晚会由孔子第75世嫡长孙孔祥楷先生主持,衢州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应邀派员参加晚会。朱宝华老师的学生郑悦小朋友演奏了于天佑大师的《草原美》,会员们还演奏了其它葫芦丝曲目,这是葫芦丝音乐第一次在衢州孔府家庙演奏。北宋末年,山东曲阜的孔子嫡长孙随皇帝南迁,赐居衢州,建立家庙,近八百年来繁衍至今,俗称“孔府南宗家庙”。去年,李春华老师在百忙中来衢州参加衢州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组委会原安排李老师参观南孔家庙拜会孔祥楷老先生,后因时间紧急没有来得及参观孔庙,李老师说下次来衢州一定到孔庙参拜。近日,听到有人污蔑李老师,我们感到葫芦丝界存在着鱼龙混杂,有的人在搞不团结,纯洁的葫芦丝音乐出现了杂音,令人遗憾。

TOP

楼主转发的肖老师的澄清文章写得很好,谣言是非不攻自破!老马说得好,葫芦丝巴乌音乐事业刚刚有所发展,有了一定的影响和推广,我们不允许任何不和谐的,别有用心的人破坏葫芦丝巴乌音乐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特色的民族音乐文化,要想表现各民族音乐文化的特色,就必须要融入那个民族的音乐特色,如果引用了该民族的音乐文化特色,就说是剽窃,还有没有天理可言?试问,我们现在每个人说过的话,其实也都是很多前人说过的话,难道人人都在剽窃吗?太可笑了吧!不要动不动就拿大帽子压人,时代不同了,大家的眼睛、耳朵都不含糊,只要我们每一位葫友管好自己的嘴,耳朵,做到不信谣言,不传谣言,什么样的谣言也就没有市场了!
葫芦丝是我的最爱,今生愿与葫芦丝为伴!

TOP

引用:
原帖由 丝韵创作室 于 2010-9-18 16:40 发表 版权基本常识(纯属个人观点)         一. 采用社 会文化遗产的民间音乐素材,进行二度创作,可以署名编曲。只运用了局部音乐素材创作而成,可以署名作曲。(建议曲作者注明素 ...
支持丝韵创作室的意见!
葫芦丝是我的最爱,今生愿与葫芦丝为伴!

TOP

发新话题
最近访问的版块
锘�

少数民族乐器网 - 联系我们 - 清除 Cookies - Archiver - WAP 桂ICP备14004534号

桂公网安备 45030402000077号

Processed in 1.070432 second(s), 9 queries .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6-10-27 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