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大笨虫 于 2013-12-12 21:45 发表
谢谢小葫芦丝先生对本改编曲的关注。
因为这个#3记谱的时候很有些纠结:这里我们要求的音是介乎与4和3之间,但是又和正常演奏的3、4略有不同,一直没想好怎么标记更明了,后来 ...
谢谢大笨虫老师的解释,但是降4的标注同样不是那么科学,因为和标注升3是一个道理!建议在变化的3左上作个标注,再在谱子下面进行说明比较好些!
以前我们教音乐的老师对于12平均律的标注不可更改性,是这样的: 1 升1 2 降3 3 4 升4 5 升5 6 降7 7 比如决不能把降3写为升2,调号亦然,不能把降B写为升A,不过现在都可以这样标注了,想想,可能是那个时候老师误导我们了,或者现在时代进步了..........哎。树老根多,让老话多。见谅!